释义 |
夫妻可以在结婚后对于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做出的约定,但是在离婚时是否有效,则不可一概而论:原则上协议中对于限制人身权利的部分、违反法定权利的部分无效。 通常,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有可能有效的。同时,双方在财产协议中关于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通常仅对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