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微信借款诉讼状怎么写 |
释义 | 微信借款诉讼状的主旨是介绍了如何撰写借款起诉书,包括标题、正文部分、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文章还提到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起诉的规定。另外,文章还简要介绍了处理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的方法,包括根据约定处理、催告后计息以及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等。 法律分析 一、微信借款诉讼状怎么写 借款起诉书首先标题应写明借款起诉状,其次正文部分,写明原告方与被告的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接着写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最后写上此致xx人民法院,即管辖的人民法院,再由原告签字并注明日期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间借贷诉状范文: 原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_____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_____由被告承担; 4、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起诉书一式三份; 2、借款协议复印件一份; 3、收条复印件一份; 4、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若干; 5、其他证据若干。 二、如何处理民间借贷利息纠纷 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予以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出借人不能证明其催告情节的,以起诉日为催告日及利息起算日。 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法律规定计息。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对于微信借款诉讼状的写作,首先要明确标题为借款起诉状,接着在正文中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并详细陈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签字并注明日期,致此于相关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及时返还。若借款人逾期未还,出借人可要求偿付逾期利息,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双方对利率争议的情况下,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或法律规定计算利息。以上是对微信借款诉讼状和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处理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