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被欠人名字如何处理 |
释义 | 欠条没写被欠人的名字的,可以当事人协商重新签订,或者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债权人,如当事人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当事人签订欠条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一、借条丢了钱怎么办 钱还了借条丢了,可以要求债权人出具收条,表明债务人已经清偿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清偿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贷款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贷款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民事借贷纠纷要如何受理 民事借贷纠纷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债权人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借贷双方的具体的借款金额、借款的理由、时间、发展的经过和被告人的下落情况;要有能够证明债务人欠款的有关证据,比如欠条、借款协议书、银行的取款记录、转账记录、借款的聊天记录或者是录音以及其它可以证明的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 三、欠钱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没有欠条的话也是可以起诉的。法律的规定是欠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欠条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因此没有欠条的话也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从而保障自身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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