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些特定类型的赠与,如公证或公益性赠与,不能随意撤销。撤销将带有欺骗公众的色彩。因此,我国民法典对此作出了限制。公证和符合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任意撤销赠与,但对于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某些类型的赠与,若任意撤销,则会带有欺骗公众的嫌疑。因此,我国民法典对于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作出了相应限制。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或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都不得随意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