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的要求:(一)当事人均无配偶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三)双方均有配偶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