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协助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列出责任清单,量化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 二、强化“一岗双责”考核 各级领导干部要与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协助党委抓好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要在自己分管的领域将党的建设和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健全问责机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公司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着力长管长严、敢管敢严 五、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 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部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将《党章》《准则》《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经常性学习内容。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维护企业利益,自觉遵守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河北省编委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干部既要对本岗位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