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再帮我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再帮我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女职工在孕期,单位拒绝为其缴纳社保,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应举报。只要劳动者在劳动期内,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保,且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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