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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时间规定一般多长
释义
    刑事案件会见在侦查阶段有限制,但移送审查起诉后不受限制,次数根据需要而定。从委托至一审至少四次会见,包括家属委托、移送审查、开庭前、一审判决后。一般会见次数多于四次。危害国安、恐怖、贿赂案件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法律分析
    侦查阶段一般的刑事案件可以不受限制地会见,只要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以及特别重大的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想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但是,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在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不再受限制,具体的次数则需要根据办案以及辩护的需要而定。一般来说,在依法委托的情况下,一审会见至少四次,其中第一次是家属委托的;第二次是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三次是在开庭前;第四次是在一审判决后。这些次数一般都会更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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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4: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