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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评估流程以及规则
释义
    

法律主观:
    


    从评估机构收到法院委托函之日起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法院房产评估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另立标准。法院房产评估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另立标准。差额定率累进制,就是指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次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对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房产,收取千分之五的费用;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收取千分之二点五;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收取千分之一点五等等,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评估费是申请评估的人预交,如果是原告申请原告预交,如果是被告申请被告预交,这个鉴定机构一看就知道了,因为法院想鉴定机构移送鉴定的时候,有申请人的申请书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确定鉴定机构意见表,上面都有申请人的资料和联系方式,鉴定机构会直接联系申请人。
    

法律客观: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 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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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