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需要遵循哪些步骤? |
释义 |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房屋买卖申请,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公证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查符合公证条件后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的同时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若符合公证条件,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 法律分析 首先,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还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其次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最后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拓展延伸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准备材料:委托人需要准备自己和房屋的相关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2.填写申请表:委托人需要填写房屋委托书公证申请表,提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房屋信息、公证事项等。 3.提交申请:委托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公证处,并缴纳相关的公证费用。 4.办理手续:公证处会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会办理委托书公证手续。 5.领取证书:办理完委托书公证后,委托人可以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好的证书。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委托书公证是一种常见的公证事项,旨在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委托人应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材料,以确保公证的效力。 结语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公证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若审查符合公证条件,则出具公证书。但若审查不完备或有疑义,则当事人需要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