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与残疾用具费:6.交通费与住宿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