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书; 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有关的财产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一、婚前协议怎么公证 1、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申请人未婚证明,并证明申请人的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是出具的;2、双方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委托他人或一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不予受理;3、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或未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的界定。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或者未婚夫妻就其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