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判缓刑司法所不接收 |
释义 | 如果被判了缓刑,但不是居住地的司法所,是可以不接受的,如果是你的户籍地司法所不接收你可以要求他们给出不接受的理由和依据,正常情况下你的户籍地司法所是必须接受的。如果你事先不通知,突然拿出判决书要求司法所接受,这时可能就会被拒。若你的户籍地没有可以居住的地方,户籍地司法所有理由推脱责任,这时需要解决居住的地方,在进行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