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期间买房子一般算夫妻双方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子或产生的孳息,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对买房子、孳息有贡献的,按揭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