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地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姓名、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暂住证名册;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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