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要求提前退房并获得退还租金? |
释义 | 租房合同到期后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租房合同到期后若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需提前通知对方。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期限,或约定了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当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法律分析 一、租的房子没到期可以要求退房租么 租的房子没到期可以要求退房租,如对方同意且合同未约定提前退租不退租金,可以退还已提前支付的租金。如果构成违约,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后,才退还房租。具体以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形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吗 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都需要登记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需要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但住宅性用房,当事人可以办理登记备案,但未办理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三、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续签 房租合同到期是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关于租房合同到期自动续签的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房合同的退租、登记备案和续签都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对于退租,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如构成违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需要办理,住宅性用房可以办理但未办理不影响合同效力。至于合同到期续签,则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未约定明确期限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在终止合同前,应有合理通知对方的期限。具体问题还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解释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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