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保全和扣押区别 |
释义 | 证据保全为了保证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采取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的物品。扣押一是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二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 ;三指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 扣押与扣压的区别: 1.扣押有没收,或暂时没收,或近似于没收的意味,对人或对物 2.扣压则是完全对物,如中国古代皇帝诏书大臣扣压不发,美国总统对国会议案扣压不批等。因此有搁置的意味。 证据保全的意思: 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证据保全的意义,在于保护证据的证明力,使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不因有关情形的发生而无法取得或丧失证明作用,以此来满足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 2.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有权采取各种措施收集、调取证据,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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