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2.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得知,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但是并没有规定需要提供多少份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是关于精神疾病是否需要提供多份医学证明的法律分析及法律依据。申请人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但并没有规定需要提供多少份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