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及保险法规定,理赔时需要提供与索赔有关的各类材料、证明及相关凭证,同时应该注意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保单编号、保险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等基本信息; 2.事故发生现场照片、视频等,便于事后定责; 3.医疗证明、住院治疗期间的病历、诊断证明、药品清单等医疗方面的材料; 4.车险理赔需要提供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行驶证、车辆损坏照片等; 5.财产损失理赔需要提供被保险财产的价值证明、现场勘查笔录、保险财产的照片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并说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 2.《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及时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进行查勘,妥善处理索赔事宜。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违约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