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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外合资企业能破产吗
释义
    中外合资企业能破产。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1、企业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清算中发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路径,一种是企业申请破产,另一种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不必然引起破产宣告,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也就是破产清算程序。一般的流程是1、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2、提交证据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3、裁定受理后: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4、宣告破产。破产宣告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债务人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债务人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且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公司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维权
    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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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