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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什么订立原则
释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以下订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
    2、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4、登记原则;
    5、其他原则。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4、交易市场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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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