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有义务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言,但是证人也有权拒绝作证。对于公司犯罪事件中的个人证人,其是否有权利拒绝供证呢?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证人有权依法拒绝作证,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否则不能拒绝作证。因此,个人在公司犯罪案件中作为证人时,不能无理由地拒绝作证。 其次,对于公司犯罪案件中的个人证人,其作证内容可能涉及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个人证人担心自己或其他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法院可以对证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护证人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 最后,如果个人证人拒绝作证,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影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有义务真实作证,如果证人故意作伪证,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第七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