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怎样处理 |
释义 | 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存续期间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存续期间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是以数据电文形式的,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存续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其他规定等。 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什么 要约的存续期间主要是指要约在多久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期限主要是由要约人决定,从要约生效的时间到要约失效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法律其他规定。 怎样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的义务。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价目表的、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下: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自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生效之时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吗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有无期限的吗 要约没有无期限的。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要约一般对承诺期限进行确定,没有确定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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