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准备下列事项或者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 身份证 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 代理 人的,还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 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 营业执照 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 劳动关系 证明。如 劳动合同 、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证明、 工资 发放情况证明、 社会保险 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 申请劳动仲裁 时,仲裁委根据 立案 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 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 退休 ; (二)患病、负伤; (三)因 工伤 残或者患 职业病 ;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 法规 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