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 |
释义 | 一、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从法律上看,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所以,当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劳动功能的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从而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没有工伤认定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在职工伤情影响劳动能力的前提下才需要进行。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关系工伤待遇 劳动能力的鉴定直接影响着工伤的待遇,因为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以此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确定劳动能力的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而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员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中列举的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而赔偿多少,则主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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