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前几天刚判的缓刑,缓刑判决后司法所没通知怎么办 |
释义 | 缓刑后需主动报到社区矫正办公室,否则属于漏管。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应及时查找漏管人员并通知相关机关。逃避监管或未按规定报到导致漏管的,应给予警告或提出收监执行建议。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需符合条件才可宣告缓刑,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不良影响。这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法律分析 解析:被法院判缓刑后,法院把判决书,社区矫正材料等移交给当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你需要去报到,不是司法局通知你,定期回报思想工作,建议你主动去司法局联系矫正事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 1.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工作中衔接脱节,或者社区服刑人员逃避监管、未按规定时间期限报到,造成没有及时执行社区矫正的,属于漏管。 2.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漏管,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通知有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社区服刑人员逃避监管、不按规定时间期限报到导致漏管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依法提出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社区矫正是对判缓刑人员的重要措施。被法院判缓刑后,您需要主动前往当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并定期回报思想工作。如若社区服刑人员逃避监管或未按规定报到,属于漏管,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应及时组织查找并通知有关机关。对于逃避监管的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可能提出撤销缓刑等建议。宣告缓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以及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五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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