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进监狱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人服刑期间依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其银行账户和其名下的财产强制执行。 一、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贷款确实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分期偿还协议,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分期偿还仍不能还款的,法院或者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并且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并且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待债务人具有还款能力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二、执行担保是什么意思? 执行担保的意思为: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执行和延期执行的期限。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对方欠钱没钱还怎么办 即便对方真的没钱,建议也要立即到法院起诉,拿到生效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有没有钱不是债权人能够掌握的,而且我国法律对于权利的救济都是有时效的。因此,债务人欠钱不还,到还款日期后,不管对方是否真的没钱都应当依法维护自己权利,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向法院强制执行,即使当时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日后有财产之后,债权人仍可以申请执行。同时,可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进入到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且其失信信息,会被法院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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