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错误逮捕有国家赔偿吗? |
释义 |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逮捕后,无罪释放属于上面的情形 (1),因此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相关的犯罪嫌疑者,在被批捕后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聘请相应的律师,积极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犯罪者可以通过律师收集相关的证据来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进行相应的辩护,人民法院根据相关的情况进行判决。 一、国家赔偿种类包括什么 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2、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 3、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情形检察机关负赔偿义务,是赔偿义务机关: 1、检察机关在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的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检察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的; 3、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刑讯逼供或者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对有关人员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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