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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软件能否申请专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释义
    判断方法: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只要检索之前别人申请过的专利,没有近似或者相同的就可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判缓刑的条件都具备哪些?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适用的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
    适用假释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适用假释应该具备的条件有:1.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和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4.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以后,才能适用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它有两层含义: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四)其他条件
    比如说明书需要对申请专利的技术公开充分等。具体需参阅最新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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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