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有争议是否可以动工 |
释义 | 征地有争议不可以动工。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双方应当就征地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征地拆迁是否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1、征地拆迁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2、征收土地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补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征地对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怎么办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基本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 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处理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因此,出现对于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的情况,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因为征地拆迁的程序相对而言很专业,所以还是希望广大被拆迁人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最终才能取得满意的拆迁补偿。 征地对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处理 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行动建议: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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