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自哪一年起实行? |
释义 | 律师分析: 《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节水优先、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法律依据】:《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将节约用水计划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节约用水重大项目、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节水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节约用水的有关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节约用水制度和具体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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