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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季度申报能否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释义
    法律分析:一、季度申报能否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怎么申报
    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方式:
    1、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2、人员信息采集;
    3、专项附加信息采集;
    4、申报工资薪金所得;
    5、申报税款计算;
    6、申报附表填写;
    7、申报申报表报送;
    8、查询与统计。
    季度申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印花税等。季度申报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注意事项:
    1、注意每月申报与缴款期限,以免延误;
    2、申报前,需多次复核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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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