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部: (1)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文书名称“刑事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诉事由。在规定的格式中填上相应的内容。 2、请求事项。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3、事实与理由。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 4、尾部。写明申诉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即分行写明“此致xx x人民法院”或“xxx人民检察院”。附项写明“附:原审刑事判决(或裁定)x份”。最后,由申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