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投标合同是企业间进行商务活动的重要方式,若履行问题存在,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其中,若招标方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合同,可能导致投标方利益受损,甚至形成不良社会影响;若投标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可能面临被解除合同、罚款等后果,并可能对企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法的规定,公开、公正地组织招标活动。 2.《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违反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零三条: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以损失程度为基础,但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约定的违约金基数的百分之一。 以上法律条款指出了在招投标合同中,招标方和投标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对违约行为予以追责和赔偿。同时,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以损失程度为基础,但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约定的违约金基数的百分之一,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