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期限最长为11个月;已发放的薪资部分应该扣除;根据《关于薪资总额组成的规章》的相关规章,双倍薪资计算应以实发薪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薪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