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不会暗扣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客观: 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劳动力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由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直接招用员工提供的劳动并无实质差别,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与直接招用的员工同工同酬。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的其他劳动者,则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不能由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用工单位自行约定,而是要根据社会水平,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用工单位自行约定的工资数额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将被认定为无效。但问题在于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需要立法部门作出解释。通过规定劳动关系各个阶段的工资水平,政府部门对工资的管理由底线干预变为全面介入,国家对工资分配由指导走向指挥,而用人单位也相应丧失了部分工资决定的自主权。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