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社保怎么合并 |
释义 | 一、两个单位的社保合并如何办理? 异地社保合并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二、同城合并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为规范社会抚养费收缴拨付的账务处理。按照实行国库支付以后的账务处理要求,各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缴入县财政专户后,计生办(或财政所代理会计)根据加盖代收银行或信用社收讫章的《**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作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为代收社会抚养费,借贷相等。乡镇用于征收社会抚养费使用的《***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存根联定期向县人口计生委缴销。县财政安排人口计生委再由人口计生委拨付乡镇计生办的计生事业经费,乡镇财政所财政专户总会计作暂存款,计生办(或财政所代理会计)作上级补助收入;乡镇财政安排的计生事业经费,计生办(或财政所代理会计)作财政补助收入账务处理。支出均作事业支出,明细根据要求和支出内容列出。 四、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社保合并: 1、在新就业的建立新的社保关系,由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社保的书面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在15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社保有下列作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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