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什么时候提起先予执行 申请人提出先予执行的,应该在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之前或者在紧急的情况下,提出申请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一、采取诉前保全后多久必须起诉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起诉。否则,人民法院解除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二、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吗?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