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上诉失败后,当事人是否还可以再次上诉? |
释义 | 民事诉讼的上诉审是终审程序,但当事人可依法申诉,争取再审。二审法院会根据情况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改判或撤销,并可能发回重审。重审后再提起上诉是不允许的。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上诉败诉民事诉讼的上诉审已经就是终审程序,所以,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是不可以上诉的,但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法申诉,争取提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拓展延伸 当事人上诉失败后的再上诉权利:法律界的争议与解析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上诉失败后,是否还可以再次上诉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一审法院判决后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如果上诉失败,是否还能再次上诉就存在不确定性。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上诉失败后,再次上诉会违反法律的终审原则,因此不应被允许。然而,也有一些学者主张,当事人应当保有再次上诉的权利,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正确性。目前,该问题在法律界尚无明确的统一解释,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来解决这一争议。 结语 在民事诉讼中,上诉败诉后,上诉审已是终审程序,当事人一般无法再次上诉。然而,若存在错误,可依法申诉,争取再审机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将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维持原判决、改判、撤销或变更、发回重审等。关于上诉失败后是否可再次上诉的问题,法律界尚无统一解释,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司法实践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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