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据规则最新司法解释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被告提起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 2、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要求和法律后果,督促其在合理时间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3、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者明确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在证据交换、询问和调查过程中,或者在申诉、答辩、代理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4、一方当事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对自己不利的事实,经法官解释、质证后仍未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承认该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