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如下: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