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孕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难产的情况,产假可以继续在158甜的基础上多增加15天,如果是生育了多胎,像是生育双胞胎甚至是三胞胎的孕妇,在生育一个孩子的基础上,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就可以多增加产假15天。只要符合生产难产或是多胎的情况,就可以休产假173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