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以下条款: 1、是否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2、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是否与所知信息符合; 3、标的的质量、数量是否与约定的一致; 4、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的约定是否明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