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生效的要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2、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了合同或者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而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