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侵犯商业信誉的量刑标准? |
释义 | 商业的信誉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要想获得更多的一些利益,那么就必须要维护好自己的商业信誉和商品的升值,如果有人故意的损害商品的信誉,将会构成相关的违法犯罪的行为。 诋毁商业信誉罪构成的认定方式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在认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时,应当划清与诽膀罪的界限。本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该两种罪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都有十分相似之处。二者的区别最主要体现在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通过“诽谤”的方式侵犯竞争对方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后者则是通过诽谤侵害公民的人格。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侵害人的诽谤行为针对企业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本人的,就应当具体分析行为的特征和侵害人的主观方面特征,来确定罪名。侵害人如果以排挤竞争为目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但同时指向商业信用主体和其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本罪。如果侵害人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贬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诽谤罪。如果一行为既贬低企业又贬低个人的,应以想像竞合原则处理。如果是数行为既触犯诽谤罪又触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之数客体,则应数罪并罚。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构成四要件包括: 1、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一)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罪量要素是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造成恶劣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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