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侵占立案标准 |
释义 | 财务侵占立案标准: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2、危害行为不同。前者危害行为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二行为要素,其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即侵吞,而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后罪危害行为则含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诸多行为类型,如侵吞、窃取、骗取等; 3、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前罪行为人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行为人根本就未有任何职务;后罪行为人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若某公司员工甲在日常生活中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只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是不同的,其中法律中规定侵占罪是属于一般主体犯罪,但职务侵占罪则属于特殊主体犯罪。而在立案标准上面,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也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 综上所述,依刑法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我国没有规定财物侵占罪,但是规定了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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