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退出挂名法人 |
释义 | 1、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 2、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出; 3、与实际出资人解除代持股协议; 4、辞职。 一、法定代表人 指依法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责任人。原则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公司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法定代表人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实务中,存在一类特殊的情况,不少人或碍于朋友情面,或迫于领导要求,也可能也并未意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做了“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即这些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根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但却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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