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种不能做担保人是指 |
释义 | 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保证担保合同无效。 二、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的。 三、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四、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五、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 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二、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保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按照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可因下述原因而归于无效 (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三)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上述情况,那么保证合同也就成立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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