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财产保全程序中查封房产的,待法院诉讼案件审结,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依据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会对可以拍卖的房屋确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债权人申请执行后,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书后六个月内执行,否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拍卖机构及拍卖时间,但根据法律规定,最长时间应当在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