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时,可以协商把房子卖掉并分割所得价款,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拍卖并分割所得价款。分割房产以现值为依据,不以购买时价值为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双方分担。处理财产时应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不必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法律分析 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协商把房子卖掉,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并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诉讼中,分割房产一般以房产现值作为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想当然地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这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双方当事人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就由人民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标准。评估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分担。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方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在处理财产时,应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一定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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